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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靈修三分鐘(影像札記)- 犯罪的人

 (圖:互聯網)

每日靈修三分鐘(影像札記)- 犯罪的人

十一月三十日《民數記》

第5章5-10節

5:5          耶和華對摩西說、
5:6         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、無論男女、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、以至干犯耶和華、那人就有了罪。
5:7         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、將所虧負人的、如數賠還.另外加上五分之一、也 歸與所虧負的人。
5:8         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、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.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。
5:9         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、所奉給祭司的舉祭、都要歸與祭司。
5:10        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、無論是甚麼。都要歸給祭司。

反省:

1. 犯罪後如何補償?

2. 如何避免犯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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