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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三分鐘 靈修好輕鬆 七月三十一日 吳桂行先生

七月三十一日
第二誡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章4-6節

20:4     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20:5    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
20:6    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反省:

1.     第二誡之要點為何? 
2.     何謂偶像? 你心中有偶像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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