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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三分鐘 靈修好輕鬆 十一月十九日 吳桂行先生

第二誡《出埃及記》第二十章4-6節


20:4    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
20:5  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
20:6    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反省:

1.     第二誡重點為何?
2.     偶像有何特徵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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